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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点击: 发布时间:2014-03-10 05:26:00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桂教办〔2013130号),对学习宣传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要求。为做好我市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依法治校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需要,是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和领导,把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认真学习宣传《纲要》

《纲要》从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学校依法办学行为、健全校内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学校法治文化氛围、健全依法治校评价考核机制和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对学校办学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构建了学校、政府、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格局。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教职工学习《纲要》,明确推进依法治校的思路、举措和重点。2013年春季学期,各学校要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纲要》,要有学习纪录和工作安排

三、全面落实《纲要》各项要求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实施《纲要》工作方案,明确负责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牵头股室,确保《纲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转变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方式,坚持依法监管、提供服务,为学校依法治校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要依法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教育行政执法能力,实现学校依法管理。要建立完善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探索建立依法治校常态评价机制,把依法治校纳入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推动和鼓励学校积极实践、不断创新。要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在依法治校实践中形成的典型经验与成功做法,推动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

各学校要切实将依法治校作为办学的基本理念和指导思想,融入办学活动全过程,体现在学校工作各方面。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贯彻实施《纲要》方案,将依法治校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落实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要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切实推进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依法健全学校内部治理机构,完善内部决策及监督机制,加强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师生权利保障与救济机制,保障学校权力依法规范行使和有效监督,努力形成自由、平等、公正的法治育人环境和法治文化氛围,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四、其他要求

请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将学习宣传《纲要》情况、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做法和经验、贯彻实施《纲要》存在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321(星期四)前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电子版请发至电子邮箱:nnsjyjfgk@126.com)。

联系人:叶康     联系电话:2812529

   

 

 

               20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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