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南宁市教育工作目标任务考评和等级评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年度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教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和等级评定各年度相关工作。
南宁市教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和
等级评定工作方案
为确保上级部署的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市教育局年初与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年末做好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和等级评定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南宁市委、市政府年度对教育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涉及教育系统的工作目标任务、自治区教育厅对南宁市教育系统部署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年度重要职能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先发展为保障,全面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工作实绩考评为重点,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评机制,增强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客观公正、严格标准、奖优罚劣的原则。
三、考评对象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二层机构。
四、考评指标设置依据
年度南宁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考评细则。
市教育局根据年度南宁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分别制定具体对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年度教育工作目标任务考评细则。
(二)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抓好组织实施。
各单位分别按照市教育局年初与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二层机构签订的年度南宁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做好年终迎检和总结工作。
各单位根据年度南宁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考评细则(详见各年度考评细则)的具体要求,年末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的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和考评细则自评打分情况(一式十份)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不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单位,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等级评定不评等次。
(四)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评工作。
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二层机构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或重点核查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各单位完成日常工作的情况将作为考评内容的一部分。
(五)等级评定工作。
市教育局各相关科室(数据采集单位)根据各单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实际情况和检查考评的情况,初步审核确定考评成绩;市教育局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对各单位的考评成绩进行讨论审核,对年终等级评定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在教育系统内公示三天;对有异议的单位组织复评;最后将评定结果通过正式发文形式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
六、评定等次的设定
完成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的考评成绩按一定比例设一等、二等、三等和不定等次四个等次。凡列入不定等次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自市教育局发出通报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交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由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和相关科室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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